烟台这两个区公租房租赁补贴两项事集成一件办

烟台市本级(芝罘区、莱山区)公租房(租赁补贴)申请实行“集成办”!记者从烟台市房产交易和保障中心获悉,市民符合申请条件下,最快22个工作日(含收入认定),即可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。

根据政策规定,我市住房保障政务服务涉及“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”、“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”两项行政确认事项,群众需要分两次办理,方可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待遇。今年,市本级以提供高效、优质的住房保障政务服务为目标,确定将申请公租房“一件事”纳入市级统筹的19个“一件事”主题集成服务当中。

6月30日,制定出台了《申请公租房“一件事”工作方案》和《申请公租房“一件事”服务指南》,对上述两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系统集成,全面整合为一个事项,即申请公租房“一件事”,按照一次性办好的原则,开展“一件事”整体性流程再造。原则上申请人经审核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后,默认一并具备租赁补贴申领资格,市级与申请人签订租赁补贴协议,根据规定标准按月发放租赁补贴。

烟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副主任迟乔介绍道:“推行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‘一件事’,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,从群众的视角出发,持续深化“双全双百”工程在住房保障领域延伸的一项新举措。它在我市2021年将住房保障由‘三审两公示’全面缩减为‘两审一公示’的基础上,进一步聚焦困难群众申请住房保障的便利度问题,将‘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’、‘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’两个相关联的住房保障事项,整合为‘一件事’集成办,并顺势推出线上线下融合办,压缩了一半的办事流程,实现了办理标准统一、服务入口多元、办事体验便捷,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。”

申报材料精简。从10月1日起,芝罘区、莱山区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“集成办”。市本级按照“极简化”的原则,对所涉及的申报材料进行了逐项梳理,将原有两个事项的申请表单合并去重,集成为一张申请表,取消原“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”事项涉及的房屋租赁合同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材料、房屋租赁发票等证明材料,改由申请人在初始申请时自行申报所租赁住房的相关信息,并对申报事项进行承诺。涉及申请家庭的基本信息和住房状况,主要通过诚信申报、大数据比对、“两审一公示”等方式确认。

目前,群众在市中心区申请住房保障,除身份证、户口薄、婚姻证和收入核对报告等法定要件外,原则上无需提供其他各类证明材料,真正做到一次告知、一套材料、一表申请,实现一次性办好。

不见面审批。市本级对自建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进行多轮升级改造,全面推进线上线下并行办理,更加高效地为群众提供优质政务服务。其中,线上开辟了烟台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网、“安居齐鲁”、“烟台住建”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办理渠道,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烟台站“双全双百”专区正式上线公租房“一件事”业务,年底前还将在“爱山东”APP上统一开通办理;线下则由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窗口就近受理,实行“一窗通办”,群众无需再到市级窗口兑现租赁补贴待遇。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办理,做到无差别服务,全面实现对提出申请、符合条件的家庭“应保尽保”,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。

据统计,市本级1-9月已累计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0476户,完成年初计划的104.4%,发放补贴金额3170.55万元,居全省第3位。

规范后期管理。为提升公租房后期管理服务效能,市本级以创建“保障房.温暖家”智慧服务品牌为抓手,加快推进公租房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,以信息化促进管理服务规范化、流程化、标准化。年内,将相关公租房管理服务业务细分为4大类、28个子类业务,开发上线了“烟台公租房服务号”微信公公众号,将与公租房承租户相关的在线签订合同、缴纳房租、房屋报修、入户巡查服务等相关功能全部纳入“掌上办”,承租人足不出户,指尖上就可以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服务。在此基础上,住房保障部门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政策宣传、制度创新等工作中,开展了“我为困难群众送政策”、公租房“服务进家大走访”等活动,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筛查低保、特困家庭126户,入户走访公租房承租户2500多户,送政策上门、让政策找人,面对面指导群众应用信息化手段办理住房保障业务,为700余户公租房承租户现场解决了房屋维修等问题,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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